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罕見題目
門急診報銷藥量溫馨提醒
一.急診:不跨越3日量或一個最小包裝量
二.門診:通俗患者,不跨越 7日量
步履方便,不跨越14日量
十大疾病,不跨越30日量
三.十大疾病:高血壓、冠芥蒂、糖尿病、結核、慢性肝炎、
肝軟化、精力病、癌癥、腦血管病、前線腺增生疾
病,且病情不變需持久服用統一類藥物的, 可放寬
到不跨越一個月量。
四.門診出格病:惡性腫瘤、腎透析、腎移植術后患者開藥量
不跨越一個月。
注:1.超越醫保報銷劃定規模的藥量將做自費處置。
2.住院時代產生的門診用度不能報銷。
3.自費醫療患者開藥量對比醫保政策履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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